祝贺无锡贝塔提供碳14同位素标记服务的圣和药业SH-1028新药
进入II期临床试验
2019年7月12日,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号上发出《招募患者:SH-1028片在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II期临床试验》,标志着圣和药业研发的SH-1028新药即将进入II期临床试验,以评估有效性并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
2018年9月,无锡贝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为圣和药业开发的创新药物SH-1028新药化合物提供碳14(C14)同位素标记服务。合同签订后,无锡贝塔迅速组织实验员队伍加班加点,在不到12周内提前圆满完成了C14标记合成任务,放化纯度、化学纯度、手性纯度、比活度、质谱和NMR数据等均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合成 [C14]SH-1028,是完成该创新药物体内吸收、分布、代谢动力学研究的重要部分。此后,无锡贝塔将同位素标记样品运至圣和药业指定的国内第三方药代动力学研究机构进行后续研究。
C14同位素标记,是指用C14同位素作为一种标记示踪,制成含有C14的标记化合物代替原来的非标记化合物。利用C14放射性同位素不断释放软贝塔射线的核物理性质,随时追踪该化合物在体内或体外的位置、数量及其转变等。相当于给目标分子化合物装上了导航定位系统,便于做动物实验、人体临床实验时进行定位追踪。放射性示踪法可以测到10-14-10-18克水平,即可以从1015个非放射性原子中检测出1个放射性原子,比目前较敏感的重量分析天平还要敏感107-108倍,而迄今最准确的化学分析法很难测定到10-12克水平。对组织器官的定位准确度可达细胞水平、亚细胞水平乃至分子水平。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5月发布的《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规定:
“应用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进行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新药研发过程中,了解候选药物在人体和用于毒理和药效研究的动物体内的变化情况至关重要。因此,在新药研发不同阶段必须进行各种体内、体外药代试验以阐明候选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DME)等性质。尽管液质联用技术已大量应用于这些试验,但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仍被广泛使用。”
“低能量放射性同位素(如C14、H3)标记化合物应用于药代动力学研究,因其生物界背景值很低因而检测容易且灵敏、半衰期较长而不需根据放射性半衰期校正试验结果、可定量分析候选药物产生的代谢产物而不需知道它们的结构、产生的非离子化β-射线能量极低而不需特殊防护,被证明为一种安全有效的特殊技术,其结果简单、明了、可靠,目前在多数情况下尚无别的取代方法。”
“小分子化学药物ADME研究中常用的低能量放射性同位素为碳-14(C14)和氚(H3)。C14标记最为常用,其生物界背景低,生物学几乎无同位素效应而影响代谢,极少发生同位素交换,灵敏度较H3高而容易定量。体内试验除非C14标记非常困难或根本无法标记、给药剂量极低需很高的比活性时才选用H3标记。”
近年来,无锡贝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攻克了数十种C14标记关键中间体化合物制备技术,致力于用C14等同位素标记技术,为中国药企研发新药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比送到国外标记费用更低、效率更高、沟通交流更为方便的优质服务,满足并超越客户需求,帮助中国药企降低原创新药的研发成本,提高研发效率,为人类健康事业添砖加瓦贡献力量。
附:
【招募患者】SH-1028片对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多中心、开放的II期临床研究
(摘自圣和药业微信公众号)
1.试验药物简介
SH-1028片是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EGFR-TKI)药物。本试验适应症是EGFR-T790M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
2.试验目的
Ø。。在剂量探索阶段,评价不同给药剂量的SH-1028片治疗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有效性,确定II期临床试验推荐剂量(RP2D);
Ø。。在扩大样本量的有效性评估阶段,基于客观缓解率(ORR)评价SH-1028片对EGFR-T790M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有效性。
3.试验设计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多中心
试验人数:300例
4. 入选标准
1) 年龄18岁(含边界值)以上,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转移性或不能进行根治性手术的局部晚期、复发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3) 对于初诊(确诊后未接受过任何系统性治疗或既往手术治疗后复发,对于接受过局部治疗的患者,如果局部治疗范围内的病灶为非靶病灶,患者可以参加研究)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须经过组织/细胞学样本检测确认有与EGFR-TKI敏感性相关的EGFR突变(如E19del、L858R、L861Q、G719X等或双突变)(此条仅适用于Part B的初诊患者);
4) 对于有EGFR-TKI的敏感突变且既往接受过第一、二代EGFR-TKI(例如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或阿法替尼等)持续治疗后有疾病进展,或依据Jackman标准,临床曾获益于第一、二代EGFR-TKI治疗(PR/CR,或SD持续≥6个月)的患者,须有EGFR-T790M突变(组织/细胞学样本检测确认),既往治疗线数可以超过1线(原发性T790M突变阳性患者要求在检测取样前未接受过EGFR靶向治疗)(此条适用于Part A和Part B中的EGFR-T790M阳性患者);
5) ECOG评分为0-2,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6) 根据RECIST 1.1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患者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满足下列要求:既往未经过照射,并且可以准确测量,基线期最长径≥10mm(如果是淋巴结,要求短径≥15mm),选择的测量方法应可以进行准确重复测量,可以是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扫描(MRI);
7) 骨髓储备或器官功能正常,需达到下列实验室检测值: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血红蛋白≥90g/L;若无肝转移,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倍正常值上限(ULN),若有肝转移,ALT≤5倍ULN;若无肝转移,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倍ULN,若有肝转移,AST≤5倍ULN;若无肝转移,总胆红素≤1.5倍ULN,若有明确的Gilbert综合症(非结合型高胆红素血症)或肝转移,总胆红素≤3倍ULN;肌酐≤1.5倍ULN,当肌酐>1.5倍ULN时,需要检查肌酐清除率进行确认,肌酐清除率需≥50ml/min(实测值,或者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值);
8) 有生育可能女性受试者应愿意在试验期及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用有效避孕措施,并在治疗开始前妊娠试验为阴性;
9) 男性受试者愿意在试验期及末次用药结束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10) 1个月内未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11) 在试验开始前对本试验知情,并自愿在知情同意书签署姓名签名和日期。
5. 排除标准
1)从EGFR-TKI治疗到研究治疗首次给药,时间不超过8天或5个半衰期(取时间较长者);
2)首次给药前21天内接受过任何化疗药物或免疫治疗,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除EGFR-TKI以外的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等抗肿瘤治疗;
3)曾使用过奥希替尼或其它第三代EGFR-TKI类药物(如CO-1686,艾维替尼,艾氟替尼,HS-10296等)或其原料药、仿制药;
4)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进行过重大手术;
5)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周内进行限制照射范围的姑息性放疗;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的4周内对30%以上骨髓进行放疗,或者开展过大面积射野放疗;
6)患者目前正在使用(或者不能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至少1周停药)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或草药补充剂;
7)在4周内使用过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效剂量)或其它免疫抑制剂;
8)在开始研究治疗时,既往治疗的未恢复毒性超过CTCAE 1级(脱发除外,既往铂类治疗相关神经病变可放宽到2级);
9)脊髓压迫、脑膜转移或脑转移(无症状或病情稳定或研究治疗开始前不需要使用类固醇、抗惊厥或甘露醇药物治疗满4周者除外);
10)有任何提示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性疾病的临床依据,例如研究者认为会影响患者对研究方案依从性的未控制高血压,活动性易出血体质,不能控制的胸腹腔积液,其他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11)活动性感染,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及梅毒感染(HCV-Ab阳性但HCV-RNA≤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HBsAg阳性但HBV-DNA ≤检测单位正常值上限可以入组);
12)符合下列任一心脏标准:在静息状态下,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470msec。各种有临床意义的心律、传导、静息ECG形态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III度传导阻滞,II度传导阻滞,PR间期>250msec;可能增加QTc延长风险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各种因素,例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症,家族史中一级亲属有长QT综合征或不到40岁就不明原因猝死,可能延长QT间期的各种合并用药;
13)有间质性肺病病史、药物性间质性肺病病史、需要类固醇治疗的放射性肺炎病史或有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的任何证据;
14)在五年内患有任何其它恶性肿瘤(临床治愈的宫颈原位癌、基底细胞或鳞状上皮细胞皮肤癌除外);
15)任何临床上严重的胃肠道功能异常,可能影响研究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和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发病年龄小于60岁)、未经治愈严重的胃部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
16)已知对SH-1028 结构类似化合物或SH-1028片制剂处方中的任何组分(如乳糖、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基纤维素、滑石粉、硬脂酸镁、欧巴代)过敏者;
17)处于哺乳期的女性;
18)研究者判定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研究。
6.研究者信息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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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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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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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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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肺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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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彩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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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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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頔
1782198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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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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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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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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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倩
15251826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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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肿瘤医院
(呼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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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智勇、
王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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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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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丹丹
15137335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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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肿瘤医院
(中西医结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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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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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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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万珍
15837350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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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
弋矶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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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伟、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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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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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婷
15665477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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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
第一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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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明宏、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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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蚌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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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中换/刘冰婕
19942525292/
1872651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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